如何看診

只要您有任何需要醫療上的照顧,您必須先聯絡您的家庭醫師 (PCP)。從加入中心健保開始,您必須在中心健保的合約網路內選擇一位家庭醫師。您的家庭醫師不只治療您受傷部位及身體不適,還會為您提供定期的檢查及預防性治療,並且協助您轉診專科醫師或其他服務。

另外,您的家庭醫師與中心健保的專科醫師、專業護理院、長期性使用醫療器材提供者以及其他指定醫事提供者皆有簽約。

您有權隨時可更換您的家庭醫師。若您因故不滿意目前的家庭醫師,您可以隨時更換其他的家庭醫師。

有時候您必須讓專科醫師來為您診療,例如:足科醫師、聽覺矯治專科醫師、心臟科醫師等其他專科醫師,您都必須確定您的醫療保險有含保到您的需要。

一般來說,您要有家庭醫師的批准才可以轉診至專科醫師。當您在家庭醫師看診時,您的家庭醫師會跟據您的狀況來判斷您是否必須轉診至中心健保合約網路內的專科醫師處就診。

在家庭醫師為您轉診之後,專科醫師門診您只需要繳交掛號費用。大部分而言,若未經由家庭醫師為您轉診的話,中心健保將不負責您的醫藥費用。

醫療資源管理 (Utilization Review)
中心健保嚴格審核提供給會員們的各項保障福利,以確保品質服務確實提供、醫療資源有效運用。

依照國家品質保證委員會 (NCQA) 的標準,中心健保僅會依據醫療上的適切與否來作決定。中心健保絕不會由於否決服務項目而包庇獎勵任何監管資源管理的內部員工或其他人。除此之外,中心健保對醫療資源管理主管人士亦無任何金錢獎勵,也不鼓勵任何節省資源的管理方式。


在受災或公衆衛生突發事件中取得醫療服務
當本計劃服務區内州政府宣佈進入受災或公衆衛生突發事件時,您可以使用非合約的醫師或醫療機構獲取一般計劃所承保的服務,爲這些服務,你所支付的費用與在網絡内使用相關服務的費用相同。同時,您還可以在家庭醫師無法看診的情況下,無需轉診便可直接就醫專科醫師。如果在緊急情況過後我們仍然無法恢復正常的運營,我們會通知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


宣佈進入災難狀態
總統根據“斯塔福德法案”或“國家緊急情況法”宣布緊急狀態或緊急情況,宣佈進入災難狀態。健康與人類服務部秘書處也可以根據“公共衛生服務法”第319條宣佈進入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根據“公共衛生服務法”第1135條,當總統宣布進入災難狀態時,秘書處可以授權放棄或修改。同時,州長或者護民官也有資格宣佈進入災難狀態。當宣佈災難狀態或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終止時,該緊急情況將會結束。CMS也可以結束相關的緊急狀態。最後,如果沒有宣佈相關緊急情況終止,則三十天后該緊急狀況會自動結束。